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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6-15 12:45:53解决时间:2018-06-09 11:23
(一)按照教育部要求:拟录取考生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考生,省级招办不予投档,招生院校不得录取。
(二)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含)选择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的拟录取考生只可就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其余考生可选择的专业为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新闻学、法学、公共事业管理。
(三)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协议。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羽毛球高水平运动队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学生无故不参加运动队正常训练视为旷课,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南昌航空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李老师,邮编:330063。
联系电话:李老师(体育学院)
0791-83957505(招就处)
0791-83863087(纪检监察室)
(六)以上有关内容如与上级部门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文件内容有冲突时,以上级部门文件精神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