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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5-25 19:52:28解决时间:2018-02-13 11:07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国家艺术基金“传统漆工艺与材料创新应用人才培养项目”项目组
联系人:陈老师 于老师
咨询电话:010-62773756 62797607
邮箱:ml07@mail.***.cn
注:本《简章》终解释权归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所有
附件:国家艺术基金2017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清华大学“传统漆工艺与材料创新应用人才培养项目”报名表20180112biao.docx
1.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获得我院《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且省级美术统考合格(艺术史论专业依据各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方可填报我校志愿。高考填报专业须与《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中注明的招生专业一致(兼报其他专业无效),报考类别为艺术类,填报时请选择清华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所在的批次(提前批或艺术类本科一批等)。
2.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报考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科目及满分值须与所在省文史类考生一致(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其中江苏省考生要求5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全部合格,两门选测科目一科为历史,另一科可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任选一科,2门选修科目等级均要求达到A;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选考必选科目为历史。报考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科目不做特别要求,按照所在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执行,其中江苏省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3.我校在调档时,对于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按照我校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4.高考文化课外语语种不限。
按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1. 新生持《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按照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2.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即取消其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