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考试单招考试工作是在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由学院自行组织。学院按照考生类别分别进行命题和组考,考生按报名类别参加考试。其中,对于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考试,直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第五条报考条件及要求单招报考对象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17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职(中技)毕业生。要求在2017年秋季开学时,能入校全程学习。1、考试科目:(1)文化基础考试分值150分(其中英语分值为50分、语文分值为50分、数学分值为50分);(2)技能测试分值为150分,考试分值总分为300分。2、考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3、考试地点:
第六条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单招志愿填报。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全省单招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至4月5日,考生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网址:http://www./ks/),报考院校选择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代码:13805),再选择相应专业。
4、录取结果查询网址:http://www./2017年3月15日
第九条规范单招管理,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择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三条 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1、成立由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领导、纪检监察、招生处、教务处等相关处室系部领导组成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单独招生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2、成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院招生处和有关职能部门、教学系部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
第十条 学生待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除招生方式不同外,其学费、学历文凭以及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金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1、本章程仅适用于2017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2、本章程由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3、招生咨询电话:0743-、4、录取结果查询网址:http://www./2017年3月
第四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系部专业名称代码层次学制招生人数(人)学费(元/年)科类经济贸易系会计630302大专3年503500不限电子商务630801大专3年503500计算机系计算机应用技术610201大专3年504600计算机网络技术610202大专3年504600动漫制作技术610207大专3年504600数字媒体应用技术610210大专3年504600软件技术610205大专3年50460
第二条 基本原则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在湖南省教育厅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工作的过程和操作程序。
第二条 基本原则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在湖南省教育厅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工作的过程和操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