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组织●报考艺术类(美术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考试内容分为文化课考试与专业课考试两部分。●文化课考试参加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美术类专业的专业课考试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舞蹈类专业的专业课考试由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山东考生须到我院设立在山东淄博校考地点参加专业课考试。;新疆考生
第七条招生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摄影、舞蹈表演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一)我院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阅档案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控制,其中平行志愿按计划数的110%控制。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二)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三)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考试成绩中,理工
第六条招生原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及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幸福南路109号邮政编码:710043咨询电话:029-传真:029-029-网址:http://zs./电子邮箱:xjdhq@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6年1月5日
第十条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第十一条专业考试要求:(一)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面报或函报;考生仅限在一个考点报名,多点重复者将取消所有考试成绩。(二)由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试内容参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艺术类招生考试文件规定执行。(三)由我院组织的舞蹈表演专业课考试,考试内容为自然条件测试、基本能力测试、自选舞和即兴舞表演
第一条学院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国标代码:13679
2021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学院名称
第一条学院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国标代码:13679
第一条学院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国标代码:13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