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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6-15 08:49:12解决时间:2018-07-21 12:20
第十一条 学院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确定的预留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并酌情向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倾斜。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省控线以上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按顺序志愿录取;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规则。
上海、浙江考生按照我院提前公布的选课要求执行,录取按照上海、浙江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报考我院艺术类的考生,在考生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四条 投档考生在总分相同情况下,按照考生位次从高到低录取。若无位次,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文综、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理综、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往届毕业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区、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毕业生一视同仁。
第十七条 认可各省(区、市)招生办有关加分或降分等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 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报考我院英语相关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我院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条 录取结束后可登陆各省(区、市)招生信息网或我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我院将按规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我院按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包括体检)不合格者,学院视情况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 以上条款如与部分省份招生政策不一致,则以考生所在省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院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为使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除国家划拨的专项资助资金外,学院还设立了校长专项奖励基金,形成了学院配合国家有关政策,以奖、贷、助为形式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特殊困难助学金: 3500元/人·年;困难助学金:2500元/人·年;贫困生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8000元/人·年。学院还大力开辟勤工助学岗位,鼓励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四条 我院严格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西安思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888-6660 029-82601888
传真:029-82601785
咨询QQ:
招生办微信号:xasyxyzb
招生办微博:http://***/u/(新浪)
http://t.***/siyuanzhaoban(腾讯)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在考生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有特定录取要求的省份,按照生源省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相关规则执行。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由高分到低分划定合格考生分数线,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报送本校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因考生不符合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导致无法上报成绩,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试成绩无效。
校考成绩将于2022年3月中下旬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西安思源学院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报名系统”查询,考试合格考生自行打印《专业课校考合格证》。
1.考生须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
2.考生须有一定书法基础,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相关规定。
3.我校面向陕西省、江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生组织书法学专业课校考。其它设置书法学专业计划的省份考生报考该专业须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书法学专业考试且专业成绩合格。
我校书法学专业课校考采用“网上校考”的方式进行,录取考生时专业课成绩以网上校考成绩为准。
(一)信息确认
已参加网上报名考生须在网上校考前通过我校指定网站或APP进行信息确认及身份认证,具体操作办法届时在西安思源学院官网公布。
(二)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及分值:书法创作,满分200分。考试分两场进行,每场考试满分均为100分。
2.考试时间:考试拟在2022年1月初之前完成,具体时间将提前在我校官网公布。
3.考试纸张及其它要求:试卷为四尺斗方白色宣纸。不得描画界格,不落款、不钤印,不能出现其他任何信息。考试所需毛笔、墨汁、砚台、毛毡、宣纸等材料和工具考生自备。
全国招生计划60名(具体专业计划数及分省专业计划以生源省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