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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3-03-14 09:11:37解决时间:2018-06-10 14:49
1. 符合北京市2018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要求;
2.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达到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要求。二、招生计划、填报专业及录取原则
(一)普通理工类专业
1. 招生计划
类别 学院 招生专业 共同培养院校共同培养院校专业计划合计 招生计划 双培计划 商学院市场营销(时尚品牌管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时尚品牌管理16每区1人市场营销(大数据营销) 中央财经大学 大数据营销8东城1 人、西城1 人、朝阳1 人、海淀2 人、房山1 人、顺义2 人 会计学 会计学 8朝阳1 人、丰台1 人、海淀2 人、房山1 人、顺义1 人、昌平1 人、大兴1人外培计划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 服装设计与工程 英国伦敦艺术大学 产品设计4东城1 人、西城2 人、海淀1 人服饰艺术与工程学院 工业设计 工业设计1海淀1人合计37
2. 报名方式
报考我校普通理工类专业“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的考生,无须校考,填报高考志愿即可。
3. 录取原则
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普通理工类专业“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 段录取,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北京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依据考生高考所在区的分专业计划,按照高考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外培计划”要求考生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且成绩不得低于110 分(150 分制)。
(二)艺术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