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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3-02 09:16:49解决时间:2018-08-12 10:12
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结论由省公安厅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及招生院校。普通本科公安院校的合格考生名单在7月4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铁道警察学院专科专业、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的合格考生名单须在8月5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合格考生名单报送要求:纸质名单须加盖单位公章,数据库包括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合格标志等(格式见附件7)。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录取考生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材料,应在学生录取后1个月内送相关公安院校存入学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