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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5-13 11:39:23解决时间:2018-01-16 11:53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北方民族大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以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方民族大学,院校国标代码11407,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民委”)。学校坐落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多学科综合性大学,拥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本科学制为四年,预科学制为一年。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和预科的招生工作。
第五条 北方民族大学设立由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制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北方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共同监督。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和国家民委的招生工作相关要求,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族比例、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发展及就业需求等因素,科学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学校按教育部与国家民委的规定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数不超过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人口较少民族生源等问题。
第十条 我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要求,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路204号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电话:0951-2068203
学校网址:http://yjsc.nun.edu.cn
电子邮箱:bmdyzb@***
附件: 北方民族大学202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目录.pdf
北方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参考范围.pdf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情况,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一)条中1、2、3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5年至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5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学费8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学费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