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我校2017年高职招考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的为准。
第三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我校2016年高职招考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方案施行。
(一)招生计划我校2017年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一)招生计划我校2017年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公布的为准。(二)招生对象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2、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第十一条招生要求(一)考生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二)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执行。(三)报考建筑室内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
第十一条招生要求(一)考生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二)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执行。(三)报考建筑室内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鞋类设计与工艺、广告设计与制作等专业的考生要有美术基础或有兴趣。报考旅游管理等专业的考生需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报考闽台合作专业的考生入学后赴台湾高校学习一学期,赴台学习人数由学校根据教学需
2.招生联系方式学校地址:泉州市通港西街298号邮政编码:362000咨询电话:0595-、学校网址:http://www..cn
第十四条计划调整原则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允许文、理科计划互调,允许福建省内与省外招生计划互调。
第三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我校2018年高职招考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一)招生计划我校2018年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公布的为准。(二)招生对象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2、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第十一条招生要求(一)考生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二)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执行。(三)报考建筑室内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
(一)招生计划我校2018年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