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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6-17 00:39:47解决时间:2018-07-20 12:16
录取考生纸质档案由考生所在单位密封后寄送我校。十三、监督制度及违规处理
(一)专升本招生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自觉遵纪守法,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和考生满意的选拔环境,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凡属考试、考核、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参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四)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我校者,相关人员不得参与我校招生考试和录取相关工作。
(五)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并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参与和监督,对发现和查实的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院的招生工作要主动接受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申请报考,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以及其他手段取得招生报考资格的,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通过上述手段被我校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十四、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558—5598588、5367133(兼传真)、5367131
2.考风考纪举报电话:0558-5367061
3.学院地址:安徽省亳州市经济开发区汤王大道2266号
4.邮政编码:236800
5.学院网址:http://ww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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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0558-5348221、0558-5348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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