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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5-06 21:39:31解决时间:2018-09-27 09:41
联系方式详见各学院推免生复试方案。
(一)复试成绩复核程序:考生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学院研管办受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核工作→→学院研管办组织成绩复核工作→→专人回复考生复核结果。
(二)申诉及受理程序:1.考生提出书面申诉→→学院研管办→→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报告→→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书面回复考生。
2.考生提出书面申诉→→信访办受理→→研招办→→学院研管办→→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报告→→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研招办→→信访办→→书面回复考生。
(三)学校申诉电话:1、研招办85220045,85228526,85223932;2、信访办85220015。电子邮箱:bluesky_0001@***。
复试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创新精神及能力、实践(实验)能力、科研潜力、事业责任意识、团队协作、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考核方式,总分为200分,包括综合素质与能力、专业素质与能力两部分,各10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20分、外语听说能力20分,基本素养60分;专业素质与能力包括三个方面: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60分、创新能力与科研潜质20分、专业认识与个人发展20分。复试总成绩及格线为120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学校对通过复试并拟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发放同意接收函。取得接收函的推免生须于9月28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的“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报名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取。
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考生取得接收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体检表原件须邮寄至拟录取学院。未按规定时间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