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奖助政策
二招生类型及专业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研究生详见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校在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物理学土木工程等14个一级学科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二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学校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工商管理会计翻译艺术等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三其
(二)奖助政策对于全日制研究生,我校统筹财政拨款、科研经费、社会捐助、自筹经费等资金,通过多种形式增加投入,建立健全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研究生奖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具体奖助情况见我校研究生工作部网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辽石化大[2017]107号)《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辽石化大[2017]108号)。学校为研究生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研究生,可
二、调剂优惠政策学费:普通研究生8000元/年,会计硕士15000元/年,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共35000元。助学金:6000元/生/年(非定向)。奖学金及其他见:《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优惠政策》。
(一)评选范围、名额及奖励金额1.主要面向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部的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化学专业及创新创业学院的化工类全日制大二及大三本科在校生共5人,其中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部4人,创新创业学院1人。本次奖学金与2018年度其它奖学金不得兼得。2.奖励金额:人民币2000元/人。
三、资助与奖励政策1.选择攻读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的推免生,享有优先选择导师的权利,硕士3年可获得校长奖学金1.8万元(6000元/生.年),若满足硕博连读条件并硕博连读的推免生,博士3年可获得校长奖学金3万元(10000元/生.年),即选择攻读我校的硕博连读推免生可获得4.2万元的校长奖学金(硕士2年,博士3年);且入学当年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进入博士一年时还可参评国家奖学金(30000元/生.年)。2.选择攻读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的推免生,享有优先选择导师的权利,一年级可获得校长奖学金(6000元/生.年),且入学当年有资格参评国家
十一、学制、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一)学制、收费标准类别学科学制学费全日制工学3年8000元/年理学3年8000元/年管理学2年8000元/年法学3年8000元/年工程专业学位2年8000元/年工商管理(MBA)2年15000元/年公共管理(MPA)2年15000元/年会计(MPAcc)2年15000元/年翻译硕士2年12000元/年艺术硕士2.5年14000元/年非全日制工学3.5年8000元/年理学3.5年8000元/年管理学2.5年8000元/年法学3.5年8000元/年工程专业学位2.5年8000元/年工商管理(MBA)2.5年35000元(一次性
1.校长奖学金:对档案转入我校(非定向或定向教育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校长奖学金(一次性),覆盖面为10%,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具体办法:(1)成绩计算:初试中的统考课(不含自命题)成绩总和。(2)排名办法:在本专业所在一级学科进行排序(所有0852工程专业硕士在一起排序),排名在前10%的考生享受校长奖学金。(3)名额说明:每个一级学科专业校长奖学金名额按本专业录取人数×10%后四舍五入后取整。
二、奖励及资助政策1.校长奖学金:对档案转入我校(非定向或定向教育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校长奖学金(一次性),覆盖面为10%,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具体办法:(1)成绩计算:初试中的统考课(不含自命题)成绩总和。(2)排名办法:在本专业所在一级学科进行排序(所有0852工程专业硕士在一起排序),排名在前10%的考生享受校长奖学金。(3)名额说明:每个一级学科专业校长奖学金名额按本专业录取人数×10%后四舍五入后取整。2.行业特色专业报考奖励:对档案转入我校(非定向或定向教育厅)的全日制“行业特色专业”研究生进行一次性奖励(不包含破格生),覆盖
二、奖励及资助政策1、校长奖学金:在2016级学术型硕士的工学、理学、管理学(不含法学)和专业型硕士的工程硕士(不含会计、公共管理、工商管理)设立校长奖学金,覆盖面100%,奖励标准为一志愿考生5000元,调剂考生4000元。校长奖学金在2016级研究生入学并通过资格审查取得学籍后发放。2、国家奖学金:按国家政策执行,获奖者奖励标准为20000元,一次性发放,奖励人数根据辽宁省下达指标确定。3、国家助学金:档案转入我校的各类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人/年,覆盖面100%。4、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在校期间每年评选一次学业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