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网上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八、考试科目1.初试:初试形式为笔试,每门课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各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2.复试:复试形式为口试。初试合格者,需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地点由各专业导师组确定。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直接通知考生本人,不再另发复试通知书。
一、招生类别及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博士、硕士研究生的招生类别除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外,均为自费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为自费非全日制。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和考试主要参考书目详见附录。二、学习年限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其中第一学年为课程学习阶段。学术型硕士学位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学制三年,其他专业学位学制二年。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三年;法律硕士(法学)、金融、社会工作、翻译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二年。
二、招收类别及收费标准 自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学校的规定交纳学费。
二、招收类别及收费标准 自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学校的规定交纳学费。
二、招收类别及收费标准 自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学校的规定交纳学费。
三、收费标准自费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博士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000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8000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8000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22500元;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20000元;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000元;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2500元。住宿费同内地学生。
三、收费标准学费、住宿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万/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法学、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外国语言文学、新闻学和社会学等学科培养费为0.8万/年;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培养费为0.7万/年。法律(非法学)培养费为1.8万/年;法律(法学)培养费为2.25万/年;金融培养费为4万/年;翻译、新闻与传播等培养费均为2万/年;社会工作培养费为1万/年;会计培养费为3.9万/年。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法律(法学)和公共管理培养费均为2万/年;非全日制会计培养费为5.12万/年。全日制研究生住宿费标准
三、收费标准自费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三、收费标准学费、住宿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万/年。法学、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等学科培养费为0.8万/年;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培养费为0.7万/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培养费为1.8万/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培养费为2.25万/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费为2.8万/年;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费为2万/年;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费为1.25万/年;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培养费为1万/年。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