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浙江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环节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2017级浙江师范大学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环节的说明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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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2-05-28 20:38:41提问时间:2019-02-08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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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级浙江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环节其他

9.其他各学科、专业根据可根据自身特点作出进一步的要求,并在培养方案中予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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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5.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在职硕士培养环节的说明.docx

2017级浙江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环节必修环节

4.必修环节必修环节主要包括专业实践、学术活动、本科课程助教三部分:(1)专业实践。各专业根据实际需要,可在第4或5学期安排为期2~3个月的专业实习或社会实践。研究生在专业实践工作结束后,根据培养方案中关于专业实践的程序、内容、标准和要求,提交相应支撑材料和填写《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由各学位点组织导师进行审核和评分。(2)学术活动。为拓宽研究生的学术视野,促进研究生主动关心和了解学科前沿和研究进展进展,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参加与所学学科、专业有关的学术会议或学术讲座不少于10个,且在公开报告会上做学术报告或研究进展报告2次。学校提倡研究生积极参

2017级浙江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环节研究生中期考核

3.研究生中期考核博士生中期考核是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开题后,以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的课程修学和学位论文开题等进行的考核。博士生的中期考核一般安排在第三或四学期进行。中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二等级,不合格或未参加中期考核的博士生生,不得进入学位论文撰写。各学科的博士生中期考核可以与学科综合考试相结合。

2017级浙江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环节学位论文开题

6.学位论文开题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基础,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一般应于第三学期完成,迟应于第四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完成。在导师指导下,博士研究生经过充分调研与论证,独立地做出开题报告。报告就选题的科学依据、国内外发展动态、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案等做出科学论证。博士研究生的论文开题报告经导师审阅后,须公开答辩,接受检查,并在选题的意义、创新性和可行性获专家认可。

2017级浙江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环节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

7.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研究生科学研究工作的全面总结,是描述其研究成果、反映其研究水平的重要学术文献资料,是申请和授予博士学位的基本依据。在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各学科需对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组织预答辩。

2017级浙江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环节课程学习

2.课程学习在规定的学制内,研究生入学后的第1~3学期为课程学习阶段。博士生需根据学科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及时做好网上选课工作。博士生课程教学采用讲授、讨论班与专题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鼓励教学团队开展教学。

2017级浙江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环节必修环节

4.必修环节必修环节在博士研究生毕业前必须完成,是构成答辩的必备条件。学校统一设定“学术交流与学术报告”为博士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各学科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应参加2次全国性学术会议。各一级学科的博士研究生需赴国内外著名高校或重点研究机构开展与学位论文紧密相联系的学术研修不少于三个月。在学校基本要求的的基础上,各学科应该制定博士研究生参与学术交流、学术研讨与学术报告的层次、次数、质量和成果形式等具体考核要求。

2017级浙江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环节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1.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新生在入学后三个月内,在导师指导下,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制定出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在《研究生培养手册》中填上培养计划的相关内容,经导师同意并签字后,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本人对自身有关培养信息进行管理的开端,而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是环环相扣的,因此,在个人培养计划制订上务必严谨、严肃。

2017级浙江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环节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1.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博士研究生新生在入学后三个月内,在导师(组)指导下,根据学科培养方案制定出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纳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GMIS)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