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积极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媒介主动发声,做好政策解读、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校、中学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治安、出行、食宿、卫生等方面的综合保障,营造温馨考试环境。要进一步完善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高温、雷电、洪水等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按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要求,为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要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请各设区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行政区域内所有高中阶段学校。
一、报名
1.报名条件、时间和方式按《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赣教考字〔2020〕12号)执行。为确保高考报名信息准确无误,考生必须通过机读二代身份证采集个人基本信息,否则将取消报名资格。残疾考生需要提供考试“合理便利”的,可在报名时向报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提出书面申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应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根据报名条件,按照《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管理规定》(赣教考字〔2015〕23号)、《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17〕1号)等文件要求,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3.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特别是加强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重要环节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高校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48.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办、有关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省教育考试院信访咨询电话:0791-86765593;举报电话:0791-86765582,邮箱:ksyjj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