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事宜
报名条件、报名时间等要求按照已公布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48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8〕50号)规定执行。
三、志愿填报
2019年3月6日10:00至3月7日16:00,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www.***.cn)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多可填4个专业志愿,并确认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报考信息,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予以补填。
3月11日至12日,考生须到第一志愿院校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手续。考生本人须在《2019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生志愿表》上签字确认并缴费,因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一、第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上海招考热线”将公布有缺额计划的院校及其专业情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再次在网上填报2所院校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