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办法
我省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申请报名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的所有考生(包括保送生,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少年班等,下同)应于2017年11月9日~12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账号注册并预报名。
考生若要报考指定面向设区市或县(市、区)招生的院校(专业),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或县(市、区)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和考试。
(二)现场确认
1.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在本区域内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指定报名现场确认点。考生本人应于2017年11月13日~16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2.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报名材料为:本人有效户籍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建议办证时间不早于2016年1月)和规定的其他证件或材料的原件及原件复印件1份。
2018年应届毕业生同时须提交由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毕业班学籍花名册,往届毕业生同时须提供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外省户籍考生同时须提交本人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和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证明,证明材料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交由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
(四)强化服务保障。各地要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全力为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要通过设立咨询电话和服务窗口,切实做好考生特别是符合条件的非福建省户籍考生的报名咨询和指导工作。要在各报考确认点的醒目位置张贴报考简章、现场确认程序、须提交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要以优质热情的服务、务实高效的作风做好高考报名工作,让考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
(五)强化追责问责。高考报名资格审查严格实行问责制,坚持“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原则,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确认点为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主体。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以及对“高考移民”包庇纵容和为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违规办理报名的有关人员和单位,要依法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属于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要从严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