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网上报名截止后1 周内,需将①、②、③所述材料复印件快递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不具备考试资格。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于复试前通知。复试时需交验上述材料原件。
同等学力考生不能报考中医硕士、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
5.报考各学科的专业背景要求:
(1)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的考生,除符合1-4条要求之外,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规定,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与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接轨,应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全日制本科专业为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正在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已经取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再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报考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除符合1-4条要求之外,根据相关专业学位教指委制定的《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的文件规定,需为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生。
(3)报考其他学科的专业背景要求详见研究生学院主页《河北中医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
6.凡跨学科门类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需在复试中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
7.在校研究生报考我校,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网上报名截止后1周内,将同意报考证明材料送达(或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8.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符合我校报名条件外,其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初试及调剂安排,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址:http://yz.***)公布的信息为准。
1.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如发现弄虚作假,无论招生培养工作进行到哪一环节,都将被取消资格。
2.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复试、政审、体检等各项信息将在学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届时请考生网上查询。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的考生报考我校,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