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高低结合志愿填报顺序录取,如填报志愿所有专业均不能录取,则实行调剂录取,学院会根据专业录取情况尽量满足考生的调剂意愿,不愿调剂的予以退档。湖南省内已投档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主动通过我院公布的联系方式确认录取,未确认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所有新生报到时须交清第一年的学杂费。有关学院录取办法的具体方案以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
(六)报考学校英语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七)考生身体素质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测量类、化学类、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八)录取新生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已录取但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院招生就业办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批准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两周;未经同意逾期一周不报到者,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八、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黄白路179号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办公室(邮政编码:421008)
联系电话:0734-8484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