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报名
考生于3月7日-3月19日登录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栏目(www.***.cn)下载并填写《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表》(报名表需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本院考生加盖系部章即可)、《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名)。
第十五条现场确认
一、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一)《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表》。
(二)《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名)。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符合学院免笔试录取条件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成绩证明需有学校相关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现场确认地点: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及各市县考点。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3月20-25日
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每生只限报一所高职院校。考生应认真阅读自治区有关自主招生规定和本章程,并认真填报志愿,录取过程中不进行专业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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