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1日9:00开始至2016年12月12日18:00结束。
二、报考类别
三、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包括:网上预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网上缴费、现场确认。
四、报名地点
考生在户籍所在地的旗(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在其父母居住地旗县报名。
除下列情况外,不得跨盟市、跨旗县报名。
1.以下5类考生可以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旗县报名:
(1)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规模内的跨盟市招收的宏志班应届生;
(2)盟市直属高级中等学校本盟市户籍应届生;
2.以下4类考生可以由盟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地点:
五、报名对象
凡在我区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的各类人员,包括统考生、保送生、少年班、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三二分段、职教师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高职班、单独考试等。
六、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其中:
(一)符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参加中考和高考工作的意见》(内教办字〔2013〕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件)相关规定的区外务工人员(含其他非我区户籍就业人员,下同)随迁子女和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参加了我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开考的全部科目考试,且满足以下对应条件可以报名参加本科录取。
1.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
除符合25号文件规定的参加2014年中考条件外,截至2017年9月1日,还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
4.《预报名表》
享受政策性照顾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还须提交学籍与实际就读、家长居住、从业、社保或纳税等证明材料。
八、报名注意事项
一是提前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