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报名时间与要求。
(1)3月20日至4月20日,考生可登录各分院网站,下载并打印《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申请表》和《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或直接到各分院招生办领取。
(2)考生填写相关表格完毕后须由毕业学校签署审核推荐意见并盖章,将《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申请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于4月20日前直接送达或邮寄到所报专业的分院招生办公室。
(3)4月20日至22日,经各分院招办审查合格的考生,持《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获奖获证资料到各分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录取资格审核,并采集信息、确认录取专业。
第十二条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学院不予受理报名申请。
考生在报名过程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和学业水平成绩,严禁弄虚作假。
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和毕业学校审查不严,违反规定,报考多所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考生,一旦录取,不予退档。
已报名考生放弃录取的必须在录取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原因和情况,由学院招生办审核后可不予录取。
第十三条资格复查。考生入学后,需提供身份证和证书原件,学院将对考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体检不合格或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第二十二条通讯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