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咨询电话:0917-
学校传真:0917-3633901
第十条 符合申请资格条件的考生于10月11日8∶30至10月13日24∶00,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16日前,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w.***)或者招生咨询电话0917-3633887、3328888进行专业咨询,并按照学校要求选择学习专业。
第十一条学校于2021年10月16日对不同类型的入学申请者开展测试。
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语文+数学一张试卷),满分为200分;职业技能成绩使用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合计500分。
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500分。
对于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的人员,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职业技能测试分按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等级赋分,满分300分。只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满分为200分。合计500分。
第十二条 学校于10月21日17∶00前,将本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预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在本校网站上公示。
第十三条 被预录取的2021年高职扩招入学申请者于10月22日—10月26日17:00之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学校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