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川卫办发{2009}127号文件通知,就读农村医学专业的学生,入学时应与州卫生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获得的普通中专学历文凭可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考时须在三州报名和考试,取得的执业书上应注明“执业地点限制在三州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满5年。农村医学专业毕业时可享受四川省民族地区卫生十年行动计划政策,既毕业时根据当年政策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对口高职医药卫生三类高考,高考后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录取线并被高校录取,将享受免费就读专科并签定定向就业协议。
注2:重医临床班,毕业时不能参加“专升本”考试,护理专业,按照毕业时重庆市教委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