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工作
2016年志愿参加南阳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全省考试的
考生,统一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6〕6号)实行网上报名。
四、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关乎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要坚持“监管前移、重点防控、贯彻始终、确保公正”的管理原则,实行班主任、校长、基础教育科长、主管局长连带负责制,主管局长是第一责任人。确保考生基本信息完整无误、分配生和照顾考生资格真实准确,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一)考生基本信息审查考生基本信息以身份证(户口簿)为依据。初中学校要
逐人核对,规范流程,完整采集,确保无误;基础教育科长、主管局长要认真组织学校核对,确保区域内考生基本信息准确无误。严禁渎职出现考生信息错误、顶替、遗漏等贻误学生终身发展的现象。
(二)分配生资格审查
国网学籍必须在学校属于2013级、连续三年在学籍注册学校就读、并在学籍注册学校报考,无学籍异动,且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方具备当地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资格。对申请分配生的考生,初中班主任和校长要逐人审查确认,在《2016年南阳市普通高中分配生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分配生资格审查登记表》)上签名,以示负责;县区教育局对上报的《分配生资格审查登记表》对接国网学籍系统,对确认符合分配生资格的考生,上报电子文档(Excel格式)和纸质登记表,并在纸质登记表签基础教育科长和主管局长姓名,以示负责,同时组织学校在校园醒目处公示至录取结束,接受监督。
(三)照顾考生资格审查申请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迟在6月5日前分别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