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生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按照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地址通过邮局邮寄,不允许任何人到学院领取。
五、录取原则:高职高专普通类专科根据省招办公布的全省统一专科分数线按志愿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办法:艺术类专业录取使用省统考成绩,文化、专业分数上线后,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空中乘务专业录取使用表演专业省统考成绩,文化、专业分数上线后,按照专业分数由高到低录取。
六、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办公室的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七、增加招生录取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开各类招生信息,允许考生通过正常途径了解录取进展情况。录取结束后,在学院的网站上及时公布录取考生的人数和分数线,以及被录取考生的详细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