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对象
所有参加普通高考全国统考(以下简称普通高考统考)和其它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都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其它分类考试招生指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获得免普通高考统考资格),职教师资班,退役士兵专升本等不需要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招考形式(下同)。
二、报名时间
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于2017年10月下旬开始。考生网上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17:30,各报名站现场确认考生报名资格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17:30。逾期不再办理高考报名手续。退役士兵参加普通高考统考、退役士兵专升本和其他分类考试的报名同时截止。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可根据本地情况对报名时间做出具体安排,并向考生公布,但截止时间不得早于上述规定的截止时间。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四、报名地点
(一)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普通高考报名站,并于2017年10月25日至27日在广西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设置报名站信息。中学报名站、中职报名站于2017年10月28日至30日在网上报名系统设置班级信息。网上报名系统登录路径为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www.***)“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18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
(二)申请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考生和其它分类考试的考生),原则上在其常住户口所在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而户口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在学籍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
(三)未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各报名站不得办理外省借考考生报名手续。
(四)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学生,如果所在学校是所在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可在本校报名。未经当地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授权,中学报名站、中职报名站不得接收非本校在校生的人员报名。
(五)报名站在接受户口不在本地的考生报名时,须征得报名站所在地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同意,报名站所在地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必须派专人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加分资格等各类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签字以示负责。对于跨区域审核考生信息协商有困难的,可要求考生回户口所在市、县报名,并在本市、县报名文件中向考生明确说明。
(六)符合报考条件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现居住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点击“系统导航”中的“考试报名”栏目,选择“2018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首次登录的用户名为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后四位,具体填报要求和方式详见附件1、2。考生在网上按要求如实填报了相关信息后,系统将根据所填报的考试科目统计需缴纳的费用,由考生进行网上缴费后,提示“缴费成功,等待审核”即完成网上预报名。完成网上预报名的考生须在报名地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到相应报名站进行现场确认。特别提醒考生,所有考试科目包括统考、体育高考、艺术统考、外语口试、退役士兵专升本等均在预报名时(即2017年11月15日17:30之前)一并进行网上缴费,未网上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现场确认、报名无效。考生在网上缴费成功后,且在报名站现场确认之前仍可以修改考试科目,修改考试科目后如需要补交部分报考费的,可直接在报名系统补交;如已缴纳的报考费多于实际应缴纳的报考费的,多交的部分将在2018年4月30日前退回原支付账户。一旦报名站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确认后一律不允许修改考试科目。如考生报名申请未能审核通过,相关报考费将在2018年4月30日前退回原支付银行账户。
同一考生同一年度只能选择一个报名站参加普通高考报名。一旦发现多站报名(包括在多个省、区、市同时报名的情况),将上报教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