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由网院将材料核实盖章后递交至网考办进行备案才可以进行报名,凡是未提交跨省报考申请的考生,无法进行跨省报名及考试。
4.网考办按网院报送的异地报考考生信息统计表给予特殊报考处理,开通报名后考生方可自行完成网上报名缴费,跨省报考必须由学生自己完成,不能由学习中心集体报考。
5.根据统考违纪处理办法,有替考行为的考生将取消统考资格,网考办将对跨省借考的考生进行重点监控。
需要跨省异地报考统考的考生需要在各个学习中心指定的日期前将自己的信息报给自己所就读的学习中心,各学习中心汇总以后,请在2016年1月25日之前(逾期无法受理)按照附件中《异地报考考生信息统计表》表格的格式将电子版的文件发送至邮箱:@***
请各学习中心老师提交名单前务必仔细核对学生基本信息,以避免因为学号、身份证号有误,而延误学生办理跨省异地统考事宜
《异地报考考生信息统计表》纸质文件请打印出来后,加盖学习中心的公章在2016年1月25日之前快递至如下地址(以收到时间为准):
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学院西区第五教学楼410办公室
收件人:刘潇潇
邮编:610065
电话:028-8540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