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招生章程(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入学三二分段招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我校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校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2962第五条学校地址:燕岭校区: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495号,邮政编码:510507;五山校区: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63号,邮政编码:510640。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学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第十条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我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相关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及录取工作,处理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纪委书记和监察审计处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命题、考试、录取等环节的纪律检查、安全保密和对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选拔考核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和技能证书要求 第十四条我校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