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对象
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招生对象为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职员工等,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根据《广东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粤教职〔2019〕34号)等文件精神,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也可报考,社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五、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以及累计具有我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
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2020年在其他考试中被高校本专科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能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