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对象
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入伍前为高职(专科)毕业生,或入伍前为高职(专科)在校生,退役后完成了高职(专科)学业后毕业的,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 号)的规定执行。在2019 年专升本招生期间,退伍士兵考生本人须自愿报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要求的流程报名、数据采集、审核后,方可领取准考证。
三、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1.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习2 年,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蚌埠学院实施办法》等文件执行。
2.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二年制专升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3.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4. 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