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学校招生简章中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专业规定的报考条件。
2、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3、需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学历、专业背景。
4、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在调入地区( 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要求。
5、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所申请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所申请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6、不接受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
7、不接受不符合学校相关调剂条件和规定的考生调剂。
2、我院在调剂服务系统中收到考生调剂信息后,会在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后的36小时内根据考生的初试专业、初试科目、初试成绩、报考条件、专业背景等综合因素,按照相同学科相同专业优先、相似学科相似专业次之的顺序进行择优筛选,确定同意接受调剂考生人选,并在“调剂系统”中发出通知。
3、复试前如已通知复试考生不参加复试或接受其他学校调剂需补充调剂的,以及复试后尚有缺额需继续调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