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教育部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和要求。
(5)报考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 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往届生,必须同时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资格证书(专业名称与报考专业一致),《临床医学硕士毕业证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② 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应届生,报名时须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且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临床医学硕士毕业证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否合格以省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通知为准。
③报考类别须为“非定向就业”。
(6)申请者一般应来自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重要科研院所。英语水平原则上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6(合格)或CET-4≥497(良好)或IELTS≥6.0或TOEFL≥85或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于近三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较为突出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等),后期将由学院专家小组审核认定。
6.通过硕博连读方式申请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者现为我校全日制二年级或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8.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9.申请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
10.申请者如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
2.非理工科学院允许少量科研或教学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学院全日制录取人数的8%。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在职考生除满足申请考核的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须于近三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等),后期将由学院专家小组审核认定。
3.在职人员报考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承诺如被录取,保证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参评奖金。
4.在职人员报考我校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生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申请表上填写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否则申请无效;如被录取,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不转人事和工资关系;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评奖金。
5.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