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三条报名条件、资格审核、报名安排及志愿填报等工作执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单招和扩招专项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20〕25号)有关要求。
第十四条11月6日,所有填报我校志愿并通过审核的考生到我校招办领取准考证。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办审核备案。
第十五条本轮高职扩招体检安排在考试后进行。参加考试生源充足时,我校按照招生计划、考生成绩,依录取规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考试生源不足时,通知所有参考人员体检。体检医院为鄂州市美年大健康体检中心,体检时间11月9日到1月11日。
体检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体检收费标准按体检医院所在地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已参加了今年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高职单招)体检合格未被录取的考生,不需参加这次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