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对于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将依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名单在复试前予以公示,考生本人应在5月4日前按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加分情况说明以及满足加分政策的合格证(村官证或三支一扶合格证)等照片发到邮箱wyb_nice@***,未按时间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依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名单,公示符合加分政策且加分后为国家几本分数线上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