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我省户籍的考生:
(1)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三年或三年以上学制技工学校、高中及以上学历就读技工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在省外就读的3年以上非弹性学制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户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黑教规〔2019〕10号)文件相关规定。
(二)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报名,须具有我省中职学籍且中职全程在我省就读,父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报考对口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由各市(地)、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相关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19〕17号)执行。如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将不允许参加考试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