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财会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第五条 报考条件
具有江苏户籍或在苏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及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各类社会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新型农民、往届毕业生及待业人员等(以下简称社会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6、2021年内已被省内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

2021年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提前招生章程

第十条 招生对象
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我校提前招生。
第十一条报名条件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2020年江苏财会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第三章 招生对象
凡具有江苏户籍或在苏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备高中阶段学历(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及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各类社会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新型农民、往届毕业生、待业人员等。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020年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四、报考条件
参加江苏省2020年高考,取得考分并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未被统招批次录取的考生,均可申请我校注册入学。

2020年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十二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标准执行。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2019年江苏财会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招生简章

四、报名条件
具有连云港市户籍或在连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及待业人员等(以下简称社会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2019年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
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
其中,报考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可于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必测科目考试补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2018年江苏财会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三、招生范围及对象
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报考文理兼招类专业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报考院校要求的考生,须于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2017年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选拔对象和报名条件
1.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具体报名条件为:(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3)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2.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职院校学业后,经民政部门审核,可参加“专转本”选拔考试。
3.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专转本”自主招生的条件,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