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条件
根据教育部《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学位条件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要求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网报前须到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结束后,须在本人签字确认的《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上加盖公章。在职人员还须加盖本人工作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的人事部门公章。具体程序请查询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网页。网报结束后,须将登记表连同其它报考材料一并提交我校相关培养单位审核。
四、报考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