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是省属综合性大学,面向全国招生。学校坐落在素有“北国春城”之称的吉林省长春市,是一所底蕴厚重、特色鲜明的省属综合性大学。学校现有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02万平方米,有21个教学院部,60个本科专业,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能够从事美术创作、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教育教学和理论研究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五、考生须知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2.音乐表演专业考生一经录取,入学后须参加专业考核,并按考核成绩分为声乐、器乐、流行音乐三个专业方向培养。
3.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招收美声、民族方向考生。
4.音乐表演专业器乐方向招收小提琴、大管、双簧管、小号、长笛、钢琴、唢呐、二胡、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单簧管、圆号、长号、大号、古典萨克斯、打击乐考生。
5.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方向声乐招收流行演唱方向的考生;器乐招收具有一定流行乐器及民乐乐器基础考生,包括:吉他、贝斯、键盘(钢琴、手风琴)、流行打击乐、流行萨克斯。(注:民乐考生入学后主修吉它、键盘、贝斯、流行打击乐。)
6.舞蹈表演专业招收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方向的考生。
7.音乐学专业为音乐理论研究专业,非音乐教育专业。该专业招收有声乐、钢琴基础的考生。考生入学后,开设数码钢琴集体课,学院不再开设声乐和其它乐件专业课。
8.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省专业统考(联考)且专业成绩达到本省合格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