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考生须符合生源省份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美 术类专业考生须取得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资格且统考成绩不低于满分值的 70%,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总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一 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70%, 考生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 60 分(150 分制)。表演类专业考生须 依据各省相关文件要求参加统考且本科合格(未涉及到省统考的省份直接参加校考), 考生文 化考试总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二条 考生的政策性照顾附加分在计算文化考试分数线及计算录取综合成绩时均不 计入总分。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使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 数线等作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按照考生所在地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
我校将对所有考生参加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成绩进行审 核,对未取得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本科合格资格的考生将取消其校考成绩。考试时, 考生还须经过身份验证和信息审核, 凡身份验证或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 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 必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服装学院相关考试规定。 对违反纪律和规定, 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 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进行处理,如有组织作弊和替考作弊等行为, 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作出处罚。处理结果上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 生考试机构。
(四)专业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左右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 https://bkzs.***.cn/查询专 业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