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对象
我院招收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普通高级中学毕业,未婚,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心健康的考生。
三、招生条件
(一)政治条件。考生本人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考生本人还须通过公安机关的考察。
(二)身体条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一)报考条件
凡高考分数达到北京市高招办公布的本科低控制线的考生,方可填报我院的本科志愿(本科提前批A段);报考学院本科涉外警务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需达到90分以上(含);凡高考分数达到北京市高招办公布的专科低控制线,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政治”和“信息技术”两门成绩达到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我院的专科志愿(专科提前批)。报考我院本、专科志愿的考生须完成我院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以下称为“加试”)以及考察工作。
(二)各专业选考科目:侦查学、治安学、涉外警务、公安管理学专业选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交通管理工程专业及方向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中任意一科。专科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进行录取,不涉及选考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