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承诺毕业后回本人(在职)所在原单位或回本人(非在职和应届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业,并至少服务5年(含5年)
(三)考生基本报考资格的确认和审核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无异议者发放《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并签章确认。
(四)考生必须达到“北京协和医学院2021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的各项要求,凡不符合本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报考、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招生专业参见《北京协和医学院2021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