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方式
1.招生对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应历届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学前教师、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群体均可报考。
备注: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2021年已参加高考(含普通高考、三校生升高职)报名、高职分类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参照《关于做好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新教厅[2020]141号)执行。
3.报名考试费:报考费用参照《关于做好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普通高考报名费用收取执行。普通高考报名考试收费标准:23元/科,合计2科,共计46元,由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