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
(一)田径项目报名条件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以田径4×100米、4×400米接力项目作为申报条件的考生须在本次赛事中参加相应100米、400米个人比赛项目(以秩序册和成绩册为准),且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与参赛小项一致。
(二)足球项目报名条件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足球项目主力队员须提供由符合报名条件所在队主教练和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主管单位公章的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