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大连财经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1-30 23:24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0411-39265009
  • 学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人文街80号

2021级大连财经学院本科会计学专业ACCA国际会计人才培养实验班招生简章

2.报名条件:
(1)已被我校录取的2021级本科新生,自愿参加会计学专业(ACCA实验班)学习;

2020级大连财经学院ACCA国际会计人才培养实验班招生简章

2.报名条件:
(1)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和财务管理专业正式录取的2020级本科新生,自愿参加ACCA实验班学习;

2018年大连财经学院高职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二、报名条件
1.符合2018年辽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完成普通类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考生。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同时须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报名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2010年大连财经学院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招生章程

3.院校志愿及录取:学校录取实行“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即在满足普通高校对招生对象要求的前提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上线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在考生分专业录取过程中,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当该专业仍未录满时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以此类推。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拟录取专业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我校认可各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大连财经学院

学院目前共开设19本科专业,招生范围覆盖全国30个省份,先后与德意志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申银万国证券、百度中国、南方航空、大连港等100余家知名机构签订实习基地协议,为学生就业成才提供了良好契机。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大连财经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