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医科大学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章程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广西医科大学附设玉林卫生学校及与我校合作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2020年“2+3”形式五年制高职试点班(中职阶段)的中职学生(非广西医科大学附设玉林卫生学校及与我校合作中等职业学校中职学生不在招生对象范围之内),且中职阶段第1-3学期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且报名成功。
2.身体条件符合国家高考体检标准及相关专业要求。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报考的考生无色盲、色弱,同时从医药人才培养、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要求:
(1)根据医药类专业培养特点,建议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专业。
(2)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以录取。
对体检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同时,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022年广西医科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必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包括高校本科生、专升本、生和等学生),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后,在相应专业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需附工作单位证明);并达到我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线(≥425分)。

2022年广西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博士)招生简章

三、报考条件
(一)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两名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出具的专家推荐信。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历届硕士毕业生报名前需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证书)。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报考学术型及专业学位),除符合第1、2、3条的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并提交进修学校盖章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至2022年8月31日止);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022年广西医科大学招收“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1.申请人必须符合《广西医科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三、报考条件”中的“(一)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招收“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名单详见《广西医科大学2022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附件1)。

2022年广西医科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文件中关于招收“骨干计划”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的要求,并严格按照分省招生计划报名。
(二)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所在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三)符合《广西医科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022年广西医科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

(三)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条件导致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如有异议可向本人选择的报考点咨询。
(三)不符合本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尽快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点,以免耽误考试。
(四)已完成网上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广西医科大学报考点咨询电话:0771-5356491(11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

2022年广西医科大学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报考条件
(一)普通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满四年或四年以上(2017年8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2021年广西医科大学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十五条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要求报考医药类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从学生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报考我校医药类专业考生的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规定:
(一)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医药类专业。
(二)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以录取。
(三)口腔医学专业不录取左利手考生;
(四)护理学(本科)、助产学、护理(高职)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6cm。
(五)我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报考法医学专业的考生,有意向去公检法单位就业的,相关要求请参考公检法公务员招考条件。
第十六条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招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生源不足时,学校将减少录取计划。凡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我校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专业志愿的正常录取。
第十七条临床医学(国家免费医学定向生)专业属于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只在广西招生。该专业单设志愿,在本科提前批录取,执行本科第二批资格线。此项目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定向县(市、区)生源,定向县(市、区)生源不足的,可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征求其他有志愿考生意见,对同意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经在同一地级市内调剂录取仍未能完成计划的,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我校和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2021年广西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心理辅导专项职业能力认证培训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凡有志于学习和运用心理辅导专项技能、符合相关申报条件者均可参加培训学习。学历要求: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学历及以上,其他专业本科学历及以上的人员。

2021年广西医科大学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章程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符合我校合作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2019年“2+3”形式五年制高职试点班(中职阶段)的中职学生,且中职阶段第1-3学期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报名成功。
2.身体条件符合国家高考体检标准及相关专业要求。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报考的考生无色盲、色弱,同时从医药人才培养、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要求:
(1)根据医药类专业培养特点,建议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专业。
(2)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以录取。
对体检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同时,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广西医科大学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