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1-29 07:36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0312-7523462
  • 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282号

2020年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第十三条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当年颁布的有关招生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四条提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范围内。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五条学院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等专业由于专业培养与英语密切相关,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第十六条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对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的考生,由各省级招办按照规定加分(或降分)投档。
第十七条提档和录取过程中,我校均认可符合各省(区、市)招办相关政策规定的加分(或降分)。

2020年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产品设计招生简章

四、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且非色盲、色弱。招收考生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2、专业考试: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专业统考成绩需要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科类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事宜参照生源省份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文化考试: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统一组织的高考文化课考试,且高考文化成绩需要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科类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事宜参照生源省份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019年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提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范围内。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四条学院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由于专业培养与英语密切相关,建议英语考生报考。
第十六条体检和专业限制: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应用化学等专业不适宜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考生报考。
第十七条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对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的考生,由各省级招办按照规定加分(或降分)投档。
第十八条在符合条件的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将未完成的计划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生计划。
第十九条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分数相同时,依据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考生分数及专业志愿顺序均相同,则参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委的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如考生所在省级招委无排序原则,则按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或尚有调剂计划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即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录取规则参照内蒙古招委有关文件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对江苏省考生的录取原则是“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BC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满足上述要求后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分配专业。录取规则参照江苏省招委有关文件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对浙江省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其有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录取规则参照浙江省招委有关文件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对上海市考生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其有关规定投档,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的专业安排参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排序规则执行。录取规则参照上海市招委有关文件政策规定执行。

2019年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产品设计招生简章

四、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生源省考试文件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且非色盲、色弱。
2、专业考试: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线,具体事宜参照生源省文件规定执行。
3、文化考试:考生均须参加生源省组织的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线,具体事宜参照生源省文件规定执行。

2016年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1、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学院根据河北省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制定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3、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平衡各省(区、市)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2012年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1、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学院根据河北省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制定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

三、招生对象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当年颁布的有关招生文件精神执行。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