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三条 报名条件、资格审核、报名安排及志愿填报等工作执行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1年湖北省高职扩招报考考生须知》。
第十四条 9月25日,所有志愿填报我校并通过审核的考生到我校招办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9月26号8:30——10:00。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办审核备案。
第十五条 除已参加过今年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高职单招)体检未被录取的考生外,所有参加我校扩招的考生均须在参加考试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