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 报名参加我校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代码:045101)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