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对象
(一)高中毕业生源(简称“高中生”):2018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并已取得参加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资格;往届高中毕业生须具有高中学业成绩。
没有高中学业成绩的高中生,由考生本人申请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否则该科目成绩计为0分。
(二)河南省技校(技工学校)、中专(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学校)和职高(职业高级中学、高级职业中学)等“三校”2018年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生”),或取得参加2018年河南省高考资格的往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